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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旧改信息公开

【声明】关于广西社会科学院南宁市新竹路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声明

日期: 2021-12-28 16:03:39    来源:

近期,有不明身份人员以各种名义炒作我单位建设的南宁市新竹路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有所谓“指标房”或“内部房”向社会出售、可以办理产权证,甚至有不法之徒伪造自治区房改部门的公章,仿制相关文件,向社会人员发放本项目非还建住房“准购证”,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。

关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供应对象、供应顺序、审批程序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》(桂政发〔2009〕16号)、《关于严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纪律的通知》(桂纪发〔2010〕27号)、《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桂房改〔2012〕61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》(桂政办发〔2019〕22号)等文件有明确的规定,我们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政策文件执行。

在此,我们郑重声明:本项目尚未办理非还建住房准购证手续,也从未授意任何人为社会人员办理准购证,凡以我单位名义为社会人员办理非还建住房准购证、出售非还建住房的行为,均与我单位无关。我们保留追究造谣生事者和假冒本单位名义行骗者法律责任的权利。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,私下转让非还建住房的行为有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证、不受法律保护等风险。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
 

广西社会科学院      

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