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 2025-04-09 15:44:19 来源:《当代广西》2025年第3/4期
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“三驾马车”之一,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:“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,减少限制性措施,合理增加公共消费,积极推进首发经济。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也将“大力提振消费、提高投资效益,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”置于九大任务之首。广西要全力挖掘消费潜能、激发消费动能、形成消费势能,把提振消费、扩大内需摆在突出位置,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完善长效机制,锻造核心引擎。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,跑好改革“最先一公里”,促使消费者“能消费、敢消费、愿消费”,广西要强化扩大消费工作的总体统筹,完善自治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,推动各市县参照自治区建立消费稳增长工作机制,持续实施红黑榜、绩效考核等督导机制,形成纵向、横向贯通联动的促消费工作合力。健全支持消费政策体系,按照“巩固、增强、提升、畅通”原则,加强对购物、汽车、家电、餐饮、文旅、网络等重点消费领域的指导指引,聚焦优化消费场景、培育壮大商贸市场主体、提升商贸流通设施水平等促消费重点工作,研究或修订出台系列具有针对性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办法。全力推进“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”建设,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,不断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和消费品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,筑牢群众增收基石。加快完善区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,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,全力保障低收入群体转移净收入,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、增强群众消费能力。
减少限制措施,解锁潜在引擎。减少消费限制性措施,是打通消费卡点堵点、增添消费活力的关键所在。要以培育建设南宁、桂林、柳州、玉林、北海、百色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试点,发挥培育城市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,推动城市群消费一体化发展,形成共建共享区域消费中心城市。聚焦提振汽车、住房等大宗消费,顺应消费发展趋势,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减少限制性措施。结合城市发展定位,顺应消费发展趋势,突出“区域”“消费”“中心”等核心要素,建设一批商贸重点项目,优化消费供给。要以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为契机,全面完善投资便利服务体系。支持南宁、桂林对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提高入境消费者金融结算便利化水平。落实扶持制造业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,推动重点服务业蓄势储能。加大“桂惠贷”支持力度,建立“桂惠贷—纾困稳企贷”企业白名单机制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贷尽贷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,统筹优化商业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,对重点商圈、商超、商贸综合体、电子商务基地、示范农贸市场、大型批发与专业市场、跨境产业园、边境产业园、保税区等商贸项目,优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。
增加公共消费,点燃联动引擎。公共消费具备“杠杆效应”,可以起到激发社会消费意愿,带动经济企稳和市场回暖的作用。要织密便民商业服务网点,加大“一刻钟便民生活圈”覆盖面,重点推进南宁、桂林、北海、钦州、贵港、玉林、贺州、河池等国家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。同时要注重公共消费的普惠性、公平性、公益性,支持住房改善、汽车购置、家电换新和健康、养老、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体育服务等消费。持续创新公共消费模式,用好用活自治区本级及市、县服务业发展资金和促消费资金,加力“四季联动”,加大投入,举办好广西33消费节、中国—东盟国际消费季、惠民消费季、桂菜美食季等线上线下系列促消费活动,围绕春夏秋冬不同时间节点和消费特点、热点,打造“月月有活动、季季有特色、全年可持续”的促消费模式,推动短期刺激形成长期效应。
推进首发经济,升级供给引擎。推进首发经济是优化消费供给、推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动力。要尽快研究出台自治区首店经济支持政策,按照不同类型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,支持企业来桂开设总部型首店,支持商业运营商引进品牌首店、旗舰店、创新概念店,支持国内外品牌来桂举办首发、首秀、首展。支持各设区市出台系列政策,建立首发经济服务绿色通道,明确标准规范,吸引国内外品牌在区域首次开设门店。探索建立“新品首发地示范区+首发首店地标性载体+网络新品首发平台”的首发经济载体建设体系,满足群众高端消费需求。要鼓励“老字号”“桂字号”品牌举办各类首发首秀展示,探索跨界联动开发联名款新品、打造爆款单品。积极实施“桂品出乡”升级行动,举办“一市一品神州行”,推动各市根据地方优势性、季节性特色产品上市时间,集中力量开展专题展销推介宣传活动,持续提高广西优质产品竞争力、影响力。
(作者系广西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)